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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硕鼠”为何“铤而走险”

2001-03-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翻开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的案件卷宗,只见1998年至2000年该市检察院共查处教育系统有关人员犯罪案件23件26人。少数披着教师外衣的“硕鼠”如此置贫穷百姓的血汗于不顾,铤而走险、顶风作案,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闽西是福建省的贫困山区,当地有着良好捐资助教的民风,无论是海外侨胞还是当地贫苦百姓都为有能力捐助贫困学生上学而引以为荣。然而,有些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却贪婪至极,变着法儿谋取回扣。原上杭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郭茂祥1996年9月至1999年8月先后五次向上杭县教育服装厂购买校服6666套,五次在自己家中收受该厂厂长丘能彪送的回扣合计人民币10600元;原福建省煤炭学校副校长甘红红在1995、1997及1999年校方三次购买教学仪器业务中,利用分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之便,收受推销代理人叶金年贿赂共计36.8万元。

学校为什么会出现“硕鼠”们“前腐后继”的现象呢?据检察机关分析,其首要原因是学校财务不公开,人们对资金来源支出一概不知;另外,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教育主管对所辖学校审计监督不力;对教师队伍重业务教育,轻思想品德教育,使一些贪婪之徒铤而走险。

(《检察日报》2001.2.25简华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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